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4月3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经营范围 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2021年11月23日,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中国信科集团出具《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22号),6、2022年4月27日,
5、2022年4月13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9,634,983股且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7,310.00万元之行为
1、2021年 11月 12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年11月30日,光迅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2021年12月16日,光迅科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2022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4、2022年3月18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注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邀请书》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8、2022年12月16日,光迅科技召开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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